安康推“河长+警长”制度 为管治水环境保驾护航

作者:毛明博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17-03-21 1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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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推“河长+警长”制度 为管治水环境保驾护航

  安康召开会议设“河长+警长”,保护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在安康市今天(3月20日)召开的全面深化河长制推进工作会议上,安康市副市长鲁琦表示今年将推“河长+警长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河道水域治安管理责任机制,全力为水环境保驾护航。据悉,此举旨在通过公安机关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与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执法联动、办案协调等机制,实现依法管水、治水。

  警长助力2051名河长做好河流管理

  安康市即将实施的“河长+警长”制度,设立了全市河道总警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公安局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是的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重点是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与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完善执法联动、办案协调等机制。

  据悉,2013年安康市率先实施河长制度以来,截止目前已将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全部纳入了河长制,并按照河流流经区域确定实施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对全市河流实行网格化管理,共落实河长2051名,网格长1993名。

  安康境内流域面积50公里以上河流均有河长

  今年2月份,陕西省就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做了安排部署。今天(3月20日),安康市就全面落实河长制做进一步部署。会议通报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市委、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主要江河市级河长等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安康河长制工作。

  安康市四级河长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鱼、毒鱼、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鲁琦表示,今年6月前,安康市将按照建立的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确保境内流域面积50公里以上的每条河流、每个河段都落实河长、以确保河流“有人管,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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