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拆迁,一块宅基地突然出现两个“主人”,一人称拥有该块地的各种前期手续,一人则拥有土地证及部分手续。由于真假难辨,政府部门已停止对这块地的补偿。
拆迁改造未拿到补偿款发现地权属他人
2014年,榆林市榆阳区西沙金龙巷居民得知,该区域即将拆迁改造,并逐户予以登记。其中,4排6号的这块地只盖了两间低矮平房,房屋所有人是当地居民牛国智。据牛国智说,多年来,他一直想开发该地块,无奈迟迟拿不到土地证,所以便在地上盖了平房,并将其出租。接到政府拆迁改造的通知后,2015年,牛国智前往榆林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下称征补办)填表,对户口进行了登记,同年,又对这块宽10.2米、长18.5米的宅基地完成了指界。但此后长达半年多时间,他未获得任何有关补偿的消息。
见补偿款迟迟没动静,牛国智前往征补办打听,原来这块地早已登记在一名叫姚东华的男子名下。牛国智称,后经他多方查档,原来早在1999年,土地部门便以姚东华的名义给这块地办理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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