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网上直播体内藏毒案庭审

作者:秦峰 刘康奇 徐思铭 张亚丽 来源:陕西传媒网
2017-04-19 1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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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刘康奇 徐思铭 实习生 张亚丽)说起毒品的危害,有人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4月14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体内藏毒案,当天上午十余家媒体全程旁听该案件审理过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3日、14日,被告人郑某某在云南省孟连县某边境处,将用黄色塑料纸、胶带包裹的毒品吞食藏匿于体内。2016年11月15日,郑某某赶至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从体内排出毒品7包,后乘坐当日航班前往西安。2016年11月15日11时许,郑某某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被民警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的黑色电脑包中查获已排出体外的毒品7包。经鉴定,上述7包毒品总净重33.0589克,从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分别为24.6%至25.9%不等。

2016年11月15日15时至11月16日12时,郑某某在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自强路派出所先后从体内排出塑料纸、胶带包裹的毒品38包。经鉴定,上述38包毒品共净重163.7803克,经随机抽取10包检验,从中均检出毒品海洛因,含量分别为24.2%至30.9%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违反国家禁毒规定,以体内藏毒的方法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的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郑某某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并考虑其所运输毒品的含量,故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万元。

此次新城法院通过新浪网全程直播该审判过程,既是进一步深化群众远离毒品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亦彰显司法机关严惩毒品犯罪、维护群众权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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