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商事案件3件、执行案件1件,涵盖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信用卡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出售试题答案、污染环境、侵害专利权等案件类型。
为提高网络关注度
拍视频声称炸商场
2015年11月6日18时许,被告人王某来到雁塔区小寨赛格国际购物中心用手机拍摄了四段视频。在视频中,王某声称要在当晚12时炸掉赛格购物中心,并先后将该四段视频发布在互联网上,以提高其关注度。这些视频的播放量为4000余次到3.7万次不等。当晚,公安机关发现该视频后,及时出动警力组织小寨赛格购物中心开展危险物品排查工作。在此过程中,公安雁塔分局共出动警力16人次,历时3小时,组织赛格购物中心50余名保安对购物中心内外进行排查,展开人群疏散工作。11月7日零时许,王某又在其居住的长安区书香路某小区内拍摄了第五段视频,声称“事情到此为止”。7日2时许,公安机关在王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当场查获拍摄视频所用的手机、纸板、人民币、钱包等物,并从王某手机上提取到拍摄的视频。
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王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牧业公司私购带病牛
违规屠宰被查获
2014年10月20日,时任宝鸡现代牧业公司营销主管的被告人成某未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将该公司的98头淘汰奶牛,销售给位于灞桥区的陕西犇犇牧业公司。担任犇犇牧业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李某,通过时任扶风县段家镇兽医站站长的被告人魏某在未进行检疫情况下,对该批奶牛开具了检验合格证和检疫耳标。之后,被告人王某在未得到检疫人员开具准宰证明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批奶牛进行屠宰,后被西安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和西安市农业委员会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经鉴定,查扣的奶牛中有39头布鲁氏菌病抗体呈阳性和结核病检测呈阳性的牛为不合格产品,价值481313.3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成某、李某、魏某、王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2年、1年2个月、1年,并处以25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
谎称网络征婚
诱骗他人参与传销
被告人游某、冯某珊等13人一直从事传销活动。2015年4月29日,冯某珊在游某的安排下以网络征婚为由,与同伙王某娜、宋某将被害人小龙从山西诱骗至传销窝点,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小龙在得知真相要求离开时,遭到令狐某某、刘某、王某飞等7人限制人身自由,7人轮番殴打小龙致其死亡。然后,游某安排其中多名被告人将尸体丢弃后逃跑,并安排他们在被告人王某杰处躲避追捕。2016年,市中院审理后,依法分别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判处游某等1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不等刑期的刑罚。
残障流浪者被车撞伤
救助站代为追偿
2015年5月,房某驾驶小型轿车不慎将残障流浪者无名氏碾压致伤,造成交通事故。交警莲湖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房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无名氏无责任。事发后,房某将无名氏送往医院救治,并与车主李某某及保险公司支付了无名氏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因不知无名氏住处,房某将其放在交警莲湖大队,后由西安市救助管理站将无名氏收留。经司法鉴定,无名氏构成十级伤残。
由于残障流浪者不能表达自己的姓名,西安市救助管理站以无名氏监护人的身份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房某、李某某、汽车所属客运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无名氏后续治疗费等共计73000余元。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四被告人赔偿原告无名氏各项损失31000元,由西安市救助管理站代管,用于无名氏的后续治疗和康复。宣判后,当事人均按期履行了判决义务。
其他六起典型案例包括江某等4人信用卡诈骗案;杨某、刘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及答案案;肖某、周某污染环境案;郭某诉被告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夏某侵害专利权纠纷案;未成年人惠某抚养费纠纷案;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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