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延安市“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延安市医改办副主任、卫计局副局长刘雁冰、市卫计局医政科科长王浩一同出席会议。刘雁冰就延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向参会媒体做了介绍。
刘雁冰指出,延安市的医改工作起步早、动手快,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医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实行了四个率先,即: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率先被国务院列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市级统筹,率先组建医疗集团,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可以用“丰”字结构来总体概括,即:三个横向是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改革,一个竖向是以实现分级诊疗为目标,实现市县乡村一体化纵向改革。
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延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初步构建起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2015年5月,延安市被国家列为1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12月,延安市政府出台了《延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具体为6项措施。
一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6年10月1日,在延安市区的7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由此减少的损失85%通过价格调整补偿,10%由市级财政补偿,5%由医院加强管理消化。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减少1.2亿元,7家医院每年药品直接让利百姓1500万元左右。
二是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价格调整涉及医疗服务项目调升7大类1132项,调升8751万元;调降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检验类项目49项,降价1756万元,直接让利百姓。
三是建立了财政保障机制。出台了《延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财政补偿办法(试行)》,明确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范围、补偿内容和补偿的方式方法,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凸显公立医院公益性。
四是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实行单病种付费改革,目前已将常见病、多发病且临床路径明确的31个病种纳入单病种付费范围,2017年提高到100个病种。
五是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了院长和全员聘任制度、推行了绩效工资改革。2017年,要全面推行编制备案制、分配制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及医院精细化管理等改革。
六是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目前,已完成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财政保障机制等三项改革;医保支付制度、人事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正在进行。
据了解,延安按照城区整体规划,要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金或设备投入,全力提升其硬件水平,助推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刘雁冰强调,下一步重点从医保支付方面进行改革,初步考虑确定1到2个县区作为试点,对医保基金支付实行以县区为单位打包付费改革,结余留归县区,超支由县区负担。
进一步完善“1+1+1”健康扶贫,精准落实服务对象,扩大服务覆盖面,实行一户一策。完善“中高级医师+全科医师团队+贫困户”签约服务模式,签约率达到100%。做好大病医疗救治。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加强与人社、财政部门协调,做好贫困对象识别和资金测算,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倾斜政策,提高保障水平。(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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