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成了"钉子户" 西安查处拆除违法建设不力将追究责任

作者:赵丽莉 来源:陕西传媒网
2017-06-26 0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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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三秦都市报集中接到一大批市民反映单位和个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建设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的情况。三秦都市报记者实地采访发现,部分问题点上的情况十分严重。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要求,占压、包裹天然气管线设备的建(构)筑物由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拆除。据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统计,全市年初存在此类问题涉及的小区(单位)共有350余个,目前已经督促和直接清理40余个小区(单位)的压占隐患。

光辉巷 地砖封了阀门井

市民周先生反映,他在光辉巷居住,上个月还看到广电局门前的道沿上有个天然气阀门井盖,最近这个阀门的位置被安装上了一块地砖,看不到阀门,不知道有没有危险?

6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光辉巷,在一家服装店门口找到了周先生所说的隐患处,发现该处地砖与其它的不一样,高出其它地砖,明显是重新砌上去的。店主张女士说,她是上个月18号才接手的这家服装店,并不知道房子地下埋着天然气管线。前几天,旁边维修房子的时候,用地砖把这个阀门井粘死了。

记者现场将情况反映给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20分钟后,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后说,这个违法建筑底下都是天然气管道,相当于房子底下埋了个隐形炸弹。这个隐患已经列入他们公司占压管道的黑名单。此前,他们曾多次向广电局物业部门下发过整改通知书,但都没有起到有效的作用。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在房子的后面看到,天然气管线一部分挂在墙壁上,一部分被这个违建压着。

莲湖区教育局家属院 简易房压住管道

莲湖区教育局家属院居民投诉说,家属院大门内有违法建设的棚户房,天然气公司以前派人查看后说,这里的违法建筑占压着天然气管道,也和相关部门协调过,可好几年了也没见拆除,天然气是高危险产物,这种安全隐患影响的不是一家一户,而是整个家属院的居民,请有关部门管一管,要不然,谁都别想睡上一个安稳觉。

记者来到早慈巷的莲湖区教育局家属院看到,大门南边挨着一楼居民家窗户的地方建了一排有门窗的简易房,记者敲门,里面无人应声。小区居民说,这排简易房里以前是小卖铺,几年前被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建筑,但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有被拆除。

随后赶来的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说,此处确实有天然气管道,违法建筑恰好压在天然气管道上,他们通知物业很多次,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被拆除。随后,工作人员拿出红色喷漆在地面上画出了管线标志。该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给物业发通知,还请街办协调拆除,但效果甚微。

杏园小区 20多处燃气隐患未消除

家住雁塔区长延堡村杏园小区南区的张女士反映,小区里个别业主私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压占、包裹天然气管线,一些“天然气管线”地面标识标志被损坏,不利于识别,进入夏季高温天气后,一旦发生故障,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来到杏园小区南区,从小区大门进去直走到尽头,看到一家坐南朝北靠墙而建的洗车店门前,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在东面空地上用刷子清洗车用地毯,旁边一辆车里还有一女士在擦玻璃。水泥地面上全是水,空地周围摆满了塑料桶、水管等物品,杂乱无章地被水浸湿着,地面东西两侧上原有的天然气管道标志已被水冲淡到几乎消失。而这封闭严实的水泥地下便是天然气管道,水泥地两头是加盖的简易房屋,空间封闭狭窄,不利于天然气公司查漏维修,一旦发生天然气泄漏,未能及时发现处理,当天然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爆炸极限(5%-15%)时,遇明火即可发生爆炸,处境将十分危险。

记者随即联系了天然气公司说明情况,工作人员来到小区,重新喷上了醒目的“天然气埋地线”红色标志后说,“别看这是一个简单的标识,却能避免和杜绝天然气管线遭到损坏。”按照相关规定,在开挖地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和天然气公司联系,确定地下管网走向,但现实中,管网被机械挖断造成天然气泄漏的事故屡屡发生,地面上标注了标识标志,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另外,该小区门面房、私人住宅、工人宿舍、库房等多处违法建筑占压埋地天然气管线,隐患达20多处,占压管线长度达600米。从2009年至今,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已向杏园小区下发了20多份隐患整改告知函,但仍未看到任何整改措施。

洗车店的老板称,他们在这里洗车时间不长。当得知身边的安全隐患时说,“从来都不知道,脚底下竟然埋着‘炸弹’,这个环境谁不怕呀?”

雁塔西路 烟酒店建在地下管线上

在雁塔西路经营一家烟酒店的市民丁先生说,当得知商店地下有一段天然气管线经过后,吓得他在店里连烟都不敢抽,生怕一点点火星会引来大麻烦。

记者来到这家烟酒店门口看到,不远处的道沿上有一个圆形的天然气阀门,店主说他开店的房子属于旅游汽车公司,已经在这里经营10年了,得知身边有这么大的安全隐患后很害怕,希望早点能把管线挪走。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秦华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说,“这里是天然气管道阀门,地下有一条埋地管线被这家烟酒店占压,占压约10米左右,延伸到后边的建筑物内。”针对这种天然气管道敷设在先,后在上方搭建违法建筑的情况,他们多次与相关责任单位协商过,却始终不见整改。在工作中他们只能协调当地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清理、纠正。

占压包裹天然气管线由当地政府拆除

关于市民集中反映的此类问题,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在2016年5月份发出的《关于开展集中拆除压占天然气管线违章建(构)筑物》的通知》指出,西安市天然气管线违章压占问题比较突出,必须采取断然措施予以解决。违章占压不仅数量多,还极易形成严重的火灾、爆炸和群体伤亡事故,必须全部予以拆除和整改到位。各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压占天然气管线违章建(构)筑物拆除活动。压占、包裹天然气管线设备的建(构)筑物由所在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拆除。

当时统计严重压占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隐患有26个小区(单位),其中高新开发区内的丈八西路袁旗寨压占、包裹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隐患76处;丈八六路丈八西村压占、包裹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隐患15处;丈八六路铺尚村压占、包裹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隐患23处;科技路陈家庄压占、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隐患67处;科技四路南窑头压占、包裹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隐患15处;科技二路甘家寨压占、包裹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隐患11处。雁塔区天坛西路杏园小区压占、包裹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隐患20处。

除此之外,记者从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了解到,目前,城六区还存在违章建(构)筑物压占天然气管线有309个小区(单位),其中城东区域21个,城南区域126个,城西区域49个,城北区域25个,城中区域88个。

违法建设查处拆除不力将追究责任

近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西安市违法建设查处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在违法建设查处治理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规划部门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违法建设巡查、认定的责任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

对各级执法部门清查范围之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未及时组织清查摸底统计上报的;因日常巡查不到位,对新增违法建设超过7个工作日未发现、发现后超过3个工作日(案件情况复杂的,不得超过6个工作日)未及时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对有关部门函告、通报需规划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未及时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对违法建设提出的认定处理意见不明确、不准确的;对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项目处理结案后,未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按程序补办规划许可手续的;未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的。

办法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未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未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对辖区内村民宅基地上违法加建搭建、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名义及以城中村改造名义建设的违法建设未及时组织清查摸底统计上报的;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不落实或者对违法建设行为不及时劝阻、制止、报告的;对辖区内村民宅基地上违法加建搭建的存量和新增违法建设未及时查处、制止、拆除的;对辖区内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名义、城中村改造名义建设的存量和新增违法建设未及时进行制止、查封、拆除,造成严重后果的;未完成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

办法规定,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清查、处理和拆除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存在违法建设未及时组织清查摸底、统计上报、依法处理等情况要追责。办法还对城市管理执法、国土资源、建设行政主管、房管、城(棚)改等主管部门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从事、包庇、支持违法建设以及不配合治理工作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三秦都市报记者 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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