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40℃高温仍坚守岗位 工地打工者:没见过高温补贴

来源:华商报
2017-07-24 0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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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40℃高温仍坚守岗位 工地打工者:没见过高温补贴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能否落到实处?记者在西安街头实地走访发现,保洁员、停车收费人员普遍需冒着高温工作,并不能因温度超过40℃就休息,而建筑工地在中午到下午一般会停工休息一阵子,但工地打工者称工资要到年底才能结算,没见过什么高温补贴。

走访背景:西安三天连续发生三起猝死事件

7月以来,我省出现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超过40℃。根据来自陕西省专业气象台的数据,西安最高气温7月20日为40.7℃,7月21日达41.1℃,7月22日达41.5℃。

据媒体报道,从7月20日到22日,西安连续发生了三起猝死事件:

7月20日中午,一名50多岁男子在雁环中路突然倒地猝死,据死者表外甥说,他们是从陕南来西安打工的,虽然近期西安酷热难耐,为了多挣点钱,他们仍不断做活谋生,事发当日他没有一起去做活,没想到表舅在干完活回来的路上出了意外;

7月21日凌晨1时许,西安城南杜城村,一名40多岁男子倒在距租住屋仅几米的二楼楼梯上,医生怀疑因热射病死亡;

7月22日下午5时,西安城西丰镐东路上,一男子倒地之后很快没了知觉,120急救医生赶到时,该男子已没了生命特征,初步怀疑还是热射病。

相关规定: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针对今年夏季极端高温天气,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娄勤俭书记、胡和平省长作出专门批示。7月12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标准仍执行2015年相关文件政策。防暑降温费执行范围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其中,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从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从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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