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阳车再不礼让行人 被监控抓拍罚100元记3分

作者:刘军伟 来源:华商报
2017-08-01 0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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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段时间的“车让人人文明”宣传教育,今日起,咸阳交警将全面启动城区视频监控系统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拍摄,并根据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多个路口 车让人意识增强

6月9日,咸阳正式启动机动车礼让行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咸阳交警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各个人行横道及十字路口设置了车让人文明提示牌,机动车礼让行人实施至今,大多数司机已经有了礼让行人的意识。

7月31日,华商报记者在咸通南路与渭阳西路十字等多个人行横道路口观察发现,不管是公交车、出租车还是私家车,遇到行人通过时,都会有意识礼让,一些市民面对礼让还有些不习惯,愣在原地不走,司机只能招手示意行人先通过。

“有时走到人行横道上,车突然停了下来,还以为怎么了,原来是车辆主动礼让行人了。”市民张先生说,这个举措好,感觉城市文明程度一下子提高了。

视频监控拍摄不礼让行为

机动车礼让行人启动以来,前期以宣传教育为主,其中,公共交通工具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7月26日上午,咸阳市文明办、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授予咸阳公交59路“车让人 人文明”示范线路称号。

从8月1日起,咸阳交警将全面启动城区视频监控系统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拍摄,并根据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咸阳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公安部123号令(2012年9月12日发布)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九款“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依据相关法规,对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咸阳将依据相关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记者 刘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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