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做好榆林市“7.26”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防总指挥长、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董亚明分别作了详细介绍。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强介绍:7月25日20时至26日8时,陕西省榆林子洲、绥德等6县(区)突发汛情,主要特点:
一是暴雨历时短、强度大。暴雨中心区集中在子洲县电市镇的小理河流域和绥德县四十里铺的无定河流域,12小时最大降雨量为子洲县水地湾站236.6毫米、李家河站217.8毫米,绥德县赵家砭站257.7毫米,可以说,半天下了半年的雨。
二是洪水涨落快、量级大。大理河、小理河与无定河干支流洪水叠加。无定河支流大理河绥德站洪峰流量3160立方米每秒,为1960年有实测资料以来最大洪水;无定河干流白家川站洪峰流量4500立方米每秒,为1975年以来最大洪水;黄河龙门站出现今年1号超警洪水,洪峰流量6010立方米每秒。
三是洪水致灾性强、水利设施损毁重。水流含沙量大,携带杂物多。损坏堤防34处12.14千米、护岸221处,损毁淤地坝167座、水文测站21个,子洲、绥德县城供水瘫痪,清水沟水库漫溢决口。
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亚明说,灾情发生后,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快速反应,省发改委于28日紧急下达榆林市省级预算内资金1500万元,用于灾区水毁供水工程、道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省水利厅紧急下达防汛救灾专项资金4000万元。省交通厅下达灾区公路防汛抢险资金4650万元,用于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和抢通保通工作。省军区、武警陕西省总队迅速调动民兵预备役和武警部队官兵投入抢险救灾。
刘强指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分两个阶段,重点是做好应急恢复工作,抢修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争取8月底前恢复县城基本功能,确保灾区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在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尊重自然、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立足应急、着眼长远,力争用一年半时间,也就是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抓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抢修重建
初步统计,本次灾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受损约34亿元。目前,榆林市已初步拿出一个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和项目清单,主要包括水利、供排水、道路、电力通讯供气、公共服务等方面。总的来看,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量不小,重建资金将由中、省、市县共同筹措。目前,省级各有关部门都在全力争取中央救助资金和项目支持,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民政厅等部门也都已经下达了专项资金用于灾区设施应急修复。接下来,省上将继续协助榆林市做好重建资金的筹措,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及时修复重建损毁房屋
这次灾害,倒塌和损坏房屋较多。目前,住建部门正在组织技术力量,抓紧对受损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灾后民房重建将与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布局,坚决避开洪水、滑坡等危险区域。目前,省上正在抓紧筹集资金,对房屋重建和维修加固,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总之,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有房居住。
全面提升城市综合防灾能力
针对近年来榆林市多发洪涝灾害的实际,省级有关部门将指导榆林市对中心城区和县城防洪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涉及的城市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设防标准。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改造现有市政、水利设施,启动无定河、大理河防洪治理工程,尽快补齐榆林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全面增强城市防涝能力。
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省上统一指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榆林市政府对本地区灾后恢复重建负总责,各县(区)政府是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和实施主体。榆林市政府将做好灾后恢复重建与城乡统筹、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等工作的衔接,抓紧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重建项目和工作措施,确保符合避灾、防灾、抗灾要求。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重建方案制定、重建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省防总指挥长、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最后强调,目前陕西省防汛正处在陕北降水偏多、关中中等伏旱“七下八上”关键期。受地形地貌等自然因素影响,一些地方防范基础薄弱,江河库坝承受能力差,局地强降水和旱涝急转几率大。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开展防汛救灾,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努力实现涝时安全度汛、旱时减少损失,以防汛抗旱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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