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宝鸡便民果蔬车刚投放启动就被贴封条

作者:丁瑜 来源:华商报
2017-09-08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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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宝鸡便民果蔬车刚投放启动就被贴封条

  城管称直通车投运前未经审批,占用盲道影响市容

为满足市民直接消费新鲜果蔬的需求而专门定制的宝鸡果蔬直通车(以下简称直通车)工程,9月6日正式启动,100辆车已在启动前陆续投放街面。然而令人尴尬的是,在启动仪式前一日,一些直通车就被城管执法部门封停。

直通车刚启动就被贴封条

9月7日,宝鸡市清姜东二路市民李先生到菜市场买菜时发现,刚投放的直通车被城管执法部门贴了封条。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直通车设置在清姜路与东二路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与东二路综合市场相距不足20米。而车辆停放的位置正好压在盲道上,同时也阻挡了路口的信号灯。

对于这辆直通车的停放,市民有着不同的说法。李先生说,直通车位置正好挡住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和信号灯,而且这里属于陡坡路段,重型半挂车较多,如果行人看不到信号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市场卖菜的刘师傅说,自己前几年一直在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卖菜,后来在城管部门的劝说下,来到市场里租了个摊位。现在直通车摆在市场外,运行成本低,势必要给自己的生意造成影响。

随后,华商报记者顺着清姜坡一路向北步行发现,东一路路口、火炬路路口等多处路段的直通车都被城管执法部门贴上了封条,封条上写有“渭滨综合执法大队暂扣封存”的字样,时间为9月5日。

为了方便市民买菜

100辆直通车投放市场

宝鸡供销社向媒体提供的通稿显示,宝鸡市城区智慧便民果蔬直通车工程由宝鸡市人民政府主办,宝鸡市供销合作社承办。果蔬直通车是为了满足市民直接消费新鲜果蔬的需求而专门定制的“车辆”,承载着上游果蔬的运输和下游终端客户消费的功能,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果蔬)配送销售,其优势在于销售方式“灵活方便”,农产品“安全新鲜”。9月6日,直通车启动仪式在宝鸡市行政中心南广场举行,金台、渭滨、高新三个区共投放果蔬直通车100辆。

直通车面向社区、居民小区,按照与城市规划相宜、布局合理、方便消费的要求,合理布局果蔬网点,不影响交通和市容。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前提下,在中型以上小区门口,街道路口处设置投放点位,直通车售卖的果蔬比市价低8%~10%。

据了解,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计划在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陈仓区各投放100辆,总数达到400辆,实现宝鸡市区全覆盖,并带动各县(区)果蔬直通车工程建设。

城管执法部门称直通车没有审批手续

9月7日,在东二路直通车查封现场,渭滨综合执法大队一名执法人员向华商报记者介绍,设置在街头的直通车都没有经过综合执法部门的审批,这些车辆大多数都停放在人行道、十字路口和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不仅对市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而且对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这名执法人员表示,东二路、火炬路等路段都属于人口密集路段,人行道上小摊小贩比较多,经过执法部门多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将他们引导至市场内。而直通车的设置,无疑让综合执法部门多年的努力功亏一篑,同时宝鸡即将迎来全国城市文明复检工作,其中市容环境也是一项重要的指标。

这名执法人员称,对宝鸡市供销社的处罚是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禁止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因特殊需要,临时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各方高度重视

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针对果蔬直通车投放存在的问题,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人员和实施企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围绕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市政府领导也很关注,9月7日下午3时,召集市执法局、市供销社、市规划局、市商务局以及实施企业就宝鸡市城区智慧便民果蔬直通车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与会部门一致认为,实施果蔬直通车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扶贫工程,对解决就业、助农增收、保障城市居民吃到放心果蔬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从明日起,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市供销社、规划局、商务局有关人员和实施企业,共同深入金台、渭滨和高新区,依次对直通车投放点进行实地勘察,各涉及执法大队配合,提出规划定点初步意见,经逐级审定后发文实施。市执法局、市供销社等部门要通力协作,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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