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提升地方立法水平 首次将“小餐饮”纳入地方性法规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1-16 14: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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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提升地方立法水平 首次将“小餐饮”纳入地方性法规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介绍情况

11月16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介绍“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提高地方立法水平”有关情况。

顾东武表示:从2013年5月至今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3部(其中制定20部,修订13部),废止法规5部,分四次对42部法规进行了清理修正,审查批准了38部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为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架空线路无序搭建、城市公共空间随意占用以及破坏城市历史文化风貌等问题提供法律保障,经授权,陕西全国首创制订制定的《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

同时,制定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被国家环保部推荐各省(区、市)借鉴。陕西率先在全国出台《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规范、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科学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农民增收。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法规一处处长姜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了33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涉及民生的有20部左右。如在制定《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过程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里面没有提到“小餐饮”,但我省“小餐饮”众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始终关注民众切身权益,找准社会热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首次将“小餐饮”纳入地方性法规调整范围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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