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脱贫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精准脱贫“八个一批”工程之一。
11月22日,记者从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脱贫攻坚·延安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止10月底,延安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43万户、11.51万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亿元。从10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015元/人年提高到3470元/人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70元/人月提高到510元/人月。
今年以来,延安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各项政策措施,兜底脱贫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据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任新谱介绍,延安市特困供养水平稳步提升。该市13个县区中心敬老院全部建成失能、半失能特护专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低保标准的1.3倍,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25%。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4784户、4921人,其中集中供养1222人,分散供养3699人。同时,医疗救助水平也大幅提升。延安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医疗保障“一站式”一单结算。在册贫困人口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0%,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足90%的,实行补差兜底医疗保障。截止10月底,该市累计医疗救助5421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8亿元。
下一步,该市将持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正确认识建档立卡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重合问题,妥善处理贫困发生率和农村低保覆盖面的关系,指导县区做好低保提标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督导县区尽快出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意见,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将城市“三无”人员从低保中剥离,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时结算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慢性病门诊救助、兜底医疗保障相关费用;进一步深化“救急难”工作。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作用,细化协调机制处置急难问题、急难个案的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重点协调解决各类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需要多个部门综合施救的急难个案。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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