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社厅详解《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2-07 15: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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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社厅详解《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社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会民介绍情况

12月7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陕西省人社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会民介绍: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对陕西省人才工作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改革措施将惠及陕西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在职称系列的框架下,实行开放动态的职称专业目录管理体系,以适应新兴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需求。

实行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国家建立的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实施意见》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改革措施:

在品德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在能力方面,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不搞“一刀切”。

在业绩方面,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凭实绩论英雄,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火热的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有获得感。 

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丰富职称评价方式,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采取成果展示、面试答辩、说课讲课、考核认定等多种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畅通渠道、创造便利条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一是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陕西省已将高等院校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高校实行自主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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