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胡和平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刘国中为陕西省省长。
此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副总监票人1名,由各代表团推选共计22名代表为大会监票人,大会各项选举均采用电子记票的方式进行。大会应到代表568人,实到代表557人,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投票结果,会议选举68人为陕西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胡和平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刘小燕(女)、朱静芝(女)、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韩水岐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55人当选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选举刘国中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选举梁桂、魏增军、陆治原、冯力军、陈国强、胡明朗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选举贺荣(女)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会议选举李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会议选举杨春雷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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