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8-17 15: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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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

发布会现场

8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新闻发布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应宏锋介绍情况。

应宏锋表示:近期,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充分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今天利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这个平台,重点就《意见》相关内容给大家做以解读。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意见》提出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落实食安委职责

食安委主任是常务副省长,副主任是分管副省长,食安委作为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按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及时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安排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一方面是机构建设,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确保达到“四有”要求,即“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增强监管机构的专业性、权威性。第二方面是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将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工作高度负责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监管队伍。

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

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突出治理重点,强化对校园及周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治理。完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处置能力。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是食品安全经费应优先保障;二是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它的含金量主要体现在创建,如果达标,省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每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奖励200万元,每一个标准所如果达标,奖励50万元。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一个考核机制是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二是督查机制,定期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及时通报约谈,限期整改。

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履职尽责、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的;对发生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效处置的,三种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问责。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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