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次制定医药领域专项奖励政策 最高资助2000万元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11-02 16:24:31

陕西首次制定医药领域专项奖励政策 最高资助2000万元

发布会现场

11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陕西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王志宏。

近年来我国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创新创业方兴未艾,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但总体上看,我国药品医疗器械科技创新支撑不够,上市产品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

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满足公众临床需要, 《实施方案》以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能,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力争我省医药产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列。

王志宏表示:《实施方案》提出的奖励机制,是我省首次对医药领域的科技创成果制定的专项奖励政策,具体细则如下。

对省内药物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化学药品批准文件的创新产品,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在陕西落地转化的项目,一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二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省内药物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中成药新药批准文件的创新产品,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在陕西落地转化的项目,一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三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700万元;四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五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六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 400万元。

同时,对省内医疗器械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在陕西落地转化的项目,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创新产品,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创新产品,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 500万元;取得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创新产品,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 50万元。

王宏达强调:《实施方案》中奖励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弥补我省医药创新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最大程度的调动企业和个人医药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我省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原动力,对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国内和国际竞争能力,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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