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最高检对口援助工作部署,按照苏陕、扬榆协作有关安排,11月23日至24日,榆林市检察院组织市、县院部分同志赴扬州市检察院及广陵区、邗江区检察院调研学习,并与扬州市检察院签署《对口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商议确定两级院分别结对,从领导互动、政治建设、检察业务、检察调研、数字检察、人才培养、从严治检7个方面开展交流协作,携手推进两地检察机关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学互鉴、共同发展。
双方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互动走访1次,经常性开展网络、电话互访交流,共同商议推动协作。对口建立机关党建、检察文化交流协作机制,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依托两地红色资源,开展支部主题交流、典型宣传等活动,携手打造检察文化品牌。围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检察等重点工作,加强复杂疑难案件会诊、检察特色品牌打造,服务高质量发展。
每年确定业务主题,携手开展专题培训、案例培育等工作,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组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每年确定若干研究课题,定期举行法律沙龙,共同开展检察理论研究。
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类案监督模型研发运用和数字检察“云分享”,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定期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对方检察机关挂职交流、跟班学习,开展检察业务骨干、综合岗位人才等实训交流和帮扶协作,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共同提升两地检察人员综合素能。相互学习借鉴对方在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改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共同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韩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