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以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鄠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鄠邑区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既讲速度又有温度。检察院依法快捕快诉涉企案件,在审查批捕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时,发现步某通过先行履行小额买卖合同,骗取鄠邑区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的信任,与企业签订“先收款后付货”的供货合同,骗取企业货款及运输费100余万元。案件提请逮捕后,经办案检察官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还赃款10余万元。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鄠邑区检察院秉持信访案件分类化解攻坚原则,按照信访问题“减存量、增控量、防变量”工作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创新采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机制、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动救助办法,强化诉源治理。
企业的急难愁盼就是检察助企的着力点。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的一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被相关部门认为不符合环保要求,拟罚款10万元。鄠邑区检察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听证会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促成公司与该部门达成和解协议,此案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鄠邑区检察院坚持把常态化推进企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依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检察院聚焦工程建设、砂石开采、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成功办理葛某某等11人恶势力团伙非法采矿165万元、多次寻衅滋事阻碍工地施工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葛某某等人承担修复生态费用77.11万元,系西安市首例秦岭生态环境修复案件。葛某某等11人先后被判处四年至一年又十个月有期徒刑,有力打击黑恶犯罪,保护了企业权益。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胡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