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一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48646件,同比上升25%。全省人民群众对检察系统满意率为98.74%,比上年提升0.21个百分点。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锚定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 着力推进检察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强化、在创新中发展。
一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48646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435件、审查起诉案件35160件、刑事申诉和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 3699 件;主动履职办理各类监督案件79927件、公益诉讼案件8425件。26个案事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同比增加85.7%。全省人民群众对检察系统满意率为98.74%,比上年提升0.21个百分点。
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4808人次
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学思想、强党性贯穿始终,以重实践、建新功彰显成效,省检察院围绕31个课题开展调研,整改150个具体问题,修订制度机制59项。
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20条措施”,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助推“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四个着力”落地落实。省检察院获评“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58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4808人次,办结省代表建议5 件、市县代表建议189件。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和党外人士 通报工作,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3件、市县委员提案30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4246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35次。
批捕17300人、起诉 31724人
增强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法律监督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批捕17300人、起诉 31724人,不批捕14002人、不起诉10859人。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59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3053人、严重暴力犯罪1527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78 人、非法集资犯罪371人。深化反洗钱三年行动,起诉23人。
构筑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49人。开展“护航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812件、金额2.2亿元;起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208人,挽回经济损失2028万元。督促118家涉案企业合规整改,避免“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圆满承办第21 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与西安交大共建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设立检察服务中心,助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专利、商标等犯罪388人。走访地理标志专用企业194家,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115件。
依法履行反腐败职责。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456人,已起 诉343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1人。西安、宝鸡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
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590件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办好民生实事,传递检察温度,让三秦百姓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资打假”,对58名制售伪劣种子、化肥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健全“田长(河湖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开展土地执法非诉执行监督,办案391件,保护土地 3600亩。办理农村人居环境公益诉讼1612件。起诉农村黑恶犯罪29人。开展“稳就业、治欠薪”专项监督,帮助2151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95万元。
守护三秦绿水青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59件,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4590 件。牵头建立秦岭七省市检察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检察保护。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陕甘宁蒙晋检察协作推进荒漠化防治。
当好未成年人检察卫士。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 诉1269人。起诉涉罪未成年人 1061 人,附条件不起诉753人。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宣讲500场,制发“督促监护令”908份。共建法治教育基地81 个,1672名检察人员担任283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保障群众美好生活。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129人,实施公益诉讼714件。办理医疗美容领域公益诉讼61件。制发交通运输领域检察建议190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老年人追回“养老钱”590万元。与妇联协作维护“半边天”权益,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 925 件。开展专项活动,支持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提起民事诉讼862件。为3397 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56万元。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纠正违法12595件次
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1046件、撤案 538件,纠正漏捕569人、漏诉1105人,纠正违法1259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44件。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73件。办结妨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20件。
深化做细民事检察。办理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718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45件,抗诉再审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分别为91.11%、87.3%。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736件,采纳率为99.97%。监督纠正虚假诉讼54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2条。
拓展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73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7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760件。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违法情形1573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67件。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 1541件。
规范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14个领域,办理民事公益诉讼 432 件、行政公益诉讼7993 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645件,回复整改率为99.2%;对诉前解决不了的问题,依法提起诉讼271件。
依法做好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29件50人。
入额院领导办案23014件,同比上升11.46%
着眼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
提升检察业务素能。推进岗位练兵、业务竞赛,联办首届检律论辩赛,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分层分类培训1.03万人次。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自查,评查案件3417件,督促整改 258个问题。入额院领导办案23014件,同比上升11.46%。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合组织部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为基层院招录选调256人,其中边远地区136人。完善评价体系,对107个县区检察院分三类衡量业绩、同台竞技。确定47个创新项目、103个工作品牌,以项目管理、品牌创建推进基层检察工作。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主动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 6220件。强化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会商。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24人,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汇集监督线索3.5万条,就地化解纠纷2800件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力追赶、敢于超越,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迈出新的更大步伐。
优化检察建议治理效能。报请省委政法委连续第三年召开全 省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调研督导,检察建议 落实情况纳入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 察建议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17份,采纳率为99.86%。
推动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实现“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全覆盖,延伸监督触角,倾听群众意见,汇集监督线索3.5万条,就地化解纠纷2800件。
增强跨区划检察改革动能。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和4个直属基层院发挥优势,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93件。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序运转,督促立案113件,双向移交线索195条,协同办案97 件。
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以机制现代化推进检察理念、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构建协同共治机制,丰富“检察+社会”监督模式,召开新闻发布会 67场、发布典型案例181件,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建设陕西数字检察中心,优化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以大数据服务决策、赋能监督、促进管理。研发推广电信网络诈骗、虚假诉讼等类案监督模型249个,办理案件1657件,推动法律监督模式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促进治理转变。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