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安塞区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一起因房贷“断供”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仅降低了银行金融风险,也为借款人“保”住房屋,彰显了司法温度。
2011年12月,姜某某、李某某与中国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以姜某某、李某某购买的房屋作抵押,向中国某银行借款38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2023年3月起,姜某某、李某某累计10个月未偿还借款本息,中国某银行多次催要未果后,遂诉至安塞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蕊考虑到案件虽然简单,但住房涉及民生、关乎民情,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张法官当即联系姜某某和李某某,因为姜某某受伤行动不便,张法官一行便来到姜某某家中,姜某某表示因个人债务较多,故而贷款发生逾期,希望与银行沟通,继续分期偿还贷款。在张法官耐心分析利弊、释法明理下,中国某银行与姜某某、李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姜某某、李某某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安塞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执法办案中注重情理和法理相结合妥善处理纠纷,努力实现利益平衡和诉讼效益最大化,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民生权益,切实以执法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惠兴文 刘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