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维护看守所安全监管秩序,切实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责,日前陕西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涓带领副检察长费春进一行对驻所检察室、看守所、监管场所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驻所检察室、监控室、医务室、会谈室、食堂、监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了详细检查。在监控室,现场查看监控设备,回放了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监控记录,了解监所日常运行情况,在监室,检查在押人员床铺及个人用品、监控死角、学习改造情况;在医务室查看医疗室配套设施及药品保管、使用情况,在押人员病例档案、值班医生巡诊记录;在食堂查看食品、蔬菜是否充足、厨具是否安全,保障在押人员春节饮食质量。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同驻所检察干警及监所民警召开了座谈会,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看守所及时整改,同时对2024年的驻所检察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新的要求。
维护硬件设施,确保安全稳定。按时检查监所内通讯、照明、监控、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保证监管场所环境安全。定期检查监室、食堂卫生,重点关注食堂环境、食品留样是否符合标准,保障在押人员生活条件。常态化关注在押人员健康状况,检查药品管理及使用台账,确保严重疾病患者及时就医,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就医权益。
压实监督责任,杜绝违法行为。以刑事执行程序监督为核心,多角度落实主体责任。驻所检察干警应定期通过公安信息系统联网查询,核查在押人员羁押时间,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并通过调看监控、审查法律文书、同押员谈话等方式,严格开展日常工作监督,对于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的情形,有针对性地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完善检察官信箱制度,保证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渠道的畅通,积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日常说教,强化管教干警的红线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从源头上防止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强化法治教育,引导在押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在押人员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认真为其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关注在押人员的心理状况,积极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
新的一年,兴平驻所检察工作将牢固树立一体履职理念,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看守所的沟通,掌握重大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收集在押人员的举报、申诉问题,提前预防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张晓岚 史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