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兴平检察院把“三个善于”融入具体办案实践中,全面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把握好“三个善于”,提升案件质效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过程就是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全面系统分析,厘清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从工作实际出发,深耕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强化线索评估,积极运用无人机等电子设备固定证据。通过现场调查走访、磋商、公开听证、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等方式,厘清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保护公益。针对新领域、新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借助高校专家学者等力量,提供专业意见及支持。检察机关通过提出磋商意见、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的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注重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益的情况作为办案效果的重要判断,同时规范办案流程和文书制作,有效的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2024年,兴平检察院办理的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刊作为典型案例转发,1件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优秀案例转发。
把握好“三个善于”,促进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检察的任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司法公开。兴平检察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共、社会公正、确保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2024年,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积极开展省市院部署的各种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案件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国防教育、电梯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更大范围地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把握好“三个善于”,创新办案机制
近年来,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方面,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建立机制10余个,从而推动制度完善、协同治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积极运用和探索数字检察,依托最高检大数据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等收集案件线索20余件。加大公众参与,鼓励公众举报公益损害行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并通过听证会等形式让公众参与监督。加强对高质效办案实践的理论研究,认真总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的典型做法和制度机制,提升检察办案的专业性,扩大公益诉讼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了公益诉讼检察能力现代化。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