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不仅帮我们要回了钱,还没把关系彻底闹僵!”近日,西安市鄠邑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内暖意融融,手持锦旗的原告张涛紧紧握住董红莹法官的手,言语间满是感激,困扰他小半年的彩礼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2025年2月,张涛与周玉依照当地婚嫁习俗订婚,在亲友的见证下,张涛向周玉给付了12.8万元彩礼及“三金”,双方约定当年国庆举办婚礼。然而天不遂人愿,订婚后两人长期异地相处,日常沟通不畅,矛盾逐渐累积,最终走到分手的地步。本以为好聚好散,却在彩礼返还问题上陷入激烈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后,一筹莫展的张涛只好来到鄠邑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征得双方同意后,鄠邑法院驻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分中心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将案件委派给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当初我家为筹备彩礼花费了大量积蓄,现在既然已经分手,女方理应全额返还彩礼和‘三金’!”张涛语气坚定。而周玉也满腹委屈:“订婚后部分彩礼已经用在婚礼筹备上了,而且订婚前我们互相送过金饰,这部分钱应该折抵掉。”
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董红莹法官与调解员没有急于下定论,而是先静下心来倾听双方的委屈与诉求。他们以“拉家常”的亲切方式,从农村的风俗习惯和人情世故切入,耐心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慢慢缓和了彼此的对立情绪。与此同时,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向双方清晰阐释: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生活,按照法律规定彩礼原则上应予退还,但需综合考量彩礼实际用途、当地习俗等具体因素,合理确定返还比例。
“你们都是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别让彩礼绊住了体面。婚姻不成,情谊也别断,互相让一步,以后也好各自开始新生活。”法官的暖心话语,如同春风化雨,渐渐拨开了笼罩在双方心头的怨气。最终,在情、理、法的三重感召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折抵互相购买的金饰后,被告当场返还原告12.5万余元,双方就此和平分手。协议达成后,法院迅速出具民事调解书,为这起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正是鄠邑法院“714”工作举措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争先工程”的生动写照。通过“法院+综治”的联动调解模式,既以法律为准绳厘清了是非曲直,又以人文关怀抚平了当事人的情感隔阂,让司法温度浸润人心,为基层社会治理增添了浓厚的温情底色。(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编辑:秦峰 通讯员: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