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陕西高院联合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妇联召开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互动衔接机制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互动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4件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典型案例。
陕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敏,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王瑞芳,赔偿办主任袁辉根,陕西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康苏芳,陕西省妇女联合会权益保障部副部长屈晓昱等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陕西高院宣教处副处长张军利主持。
《实施意见》由陕西高院联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9个省级机关及社会团体共同制定,涵盖总体要求、救助对象和范围、联动部门有关职责、运行机制四个部分,共20条内容,核心亮点突出。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函打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实现“一次性申请、一体性保障”,推动救助模式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聚合多部门救助职能,明确联动职责分工,构建“多对一”多元帮扶格局,让救助资源更广泛地惠及困难群众。健全长效合作机制,建立工作会商制度,依托陕西省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深化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凝聚爱心传递合力。
《实施意见》的出台,回应了救助实践的迫切需求,也是促进救助制度发展、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标志着陕西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人民法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正式运行机制。
发布会上,王瑞芳详细介绍了4件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典型案例。袁辉根详解司法救助实践成效:“司法救助是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陕西法院推行要素式审查模式,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7.88天,2024年以来累计救助涉民生案件1154案1795人,发放救助金4127.33万元;实现全省110个基层法院司法救助机构全覆盖,通过建立衔接机制推动长效帮扶与源头治理。
康苏芳介绍,陕西省已构建分层分类救助格局,保障119.2万低保对象和13.4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2025年陕西省实施临时救助29.34万人次。民政部门将通过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工作协同四项举措,落实《实施意见》,确保救助高效精准。
屈晓昱表示,自2017年以来,省妇联已向2494名困难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696.6万元。下一步将依托基层组织排查线索,完善12338维权热线一站式服务,对困难妇女儿童开展心理疏导、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下一步,陕西法院将聚焦纾困解难,强化责任感,对在司法救助中发现可能符合条件的人员未享受相关社会救助待遇的,可在系统梳理后以移送函的形式将救助线索推送相关部门或者社会团体,切实解决困难人群的急难愁盼,发挥衔接机制的实际作用。切实树牢全局视野,将国家司法救助放在整个社会保障的大体系内进行考量,积极加强与社会救助的常态化业务沟通、信息共享、工作协同,从审结的司法救助案件中分析困难人群致困成因,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凝聚服务保障民生建设的强大合力。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记者:秦峰 实习生:韩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