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陵博物院开展“游秦陵·学条例”宣传活动 数名幸运者当选为期一年的“秦始皇陵守护者”

秦陵博物院开展“游秦陵·学条例”宣传活动 数名幸运者当选为期一年的“秦始皇陵守护者”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1-06-1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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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在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之际,积极在观众中广泛开展“游秦陵·学条例”宣传活动,邀请众多文博爱好者、旅游达人、专业人士参加《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宣传活动。

在此次《条例》宣传活动中,该院工作人员向参与观众发放新修订的《条例》手册,深度解读该《条例》和《秦始皇陵保护规划》的相关内容。据介绍,该《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秦始皇帝陵保护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等方面再次迈上新台阶;《条例》将为依法确保秦始皇陵保护区域内的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参观游览、生产生活、监督管理等活动顺利进行及秦始皇陵保护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自2021年5月以来已实施1个多月,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帝王陵等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浓厚社会氛围,该院工作人员就制定《条例》、秦陵考古、文物保护、修复展示、保护技术等方面向观众进行解读和宣讲;重点向观众讲述了《条例》在修改过程和秦陵考古、文物修复保护过程中的相关情况;组织观众进行现场文保知识互动活动,同时让参与者真实地体验到考古工作的艰辛和惊喜。在活动现场有数名幸运者被当选成为期一年的“秦始皇陵守护者”。

新修订的《条例》共37条,其中新增9条、调整修改28条,主要从明晰各方责任、完善保护理念、细化保护措施、传承文化价值等方面进行全面修订。其中对进行破坏秦始皇陵历史风貌从事建设工程、建设污染秦始皇陵及其周边环境设施和修建、仿造歪曲历史、损害秦始皇陵真实性的人造景观、景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秦始皇陵安全及其周边环境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由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责任编辑:吕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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