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推进会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推进会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12-18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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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工作。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487号)、市局转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咸阳市食品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参考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西市监函字〔2021〕119号)文件精神,重点传达了陕西省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视频会议精神,对咸阳市开展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一并进行学习。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现场解读。其次结合迎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省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和上级领导重要指示,通报了经开区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当前经开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工作进展情况。最后,结合辖区当前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标准,限定本周五前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完成标注工作。

会议要求包装食品食用期限标注工作既是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企业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施措施、整改方案,要从严、从实、从细的做好此项工作,同时要结合推进情况做好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留存和报备工作,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属地监管部门;监管干部要做好对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工作,要主动对接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合力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效果。

到会企业纷纷表示,将全力推进标注工作落实,有信心按时完成标注任务,方便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质量。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责任编辑:邵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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