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省大气环境办公室主任冀武,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出席,通报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介绍,2021年,我们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二级标准,首次迈入全国达标省份行列。全省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7.3个百分点,优良天数295.4天,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0.3天;水环境质量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1%,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8个百分点。我们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铜川市、榆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城市排名第一和第二位。国家考核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优良天数。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为242~343天,平均290.5天,同比增加0.7天。杨凌示范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优良天数同比均有所增加。
重污染天数。由于沙尘暴的影响,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9.3天,同比增加2.5天。杨凌示范区、宝鸡市同比有所减少。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3.9天,同比减少2.8天,安康市、商洛市和韩城市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全省12个市(区)PM10浓度范围为43~8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2个市(区)同比均下降,下降幅度前3位的是商洛市、宝鸡市、安康市。
全省12个市(区)PM2.5浓度范围为24~48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12个市(区)均同比下降,下降幅度前3位的是榆林市、商洛市、西安市。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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