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彬州法院特邀调解员杨芳霞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努力实现止纷于“源”、化诉于“根”。
2023年11月29日下午15时许,被告孙某某与原告赵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告孙某某出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受伤住院。原告出院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餐费等8类费用。
合理调解纠纷 高效化解矛盾
该案转入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杨芳霞手中。由于原告赵某某系未成年人,调解员通过调取案发时派出所出警记录和调查笔录,了解了事发时的实际情况。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打架,恐情绪再次激动,同时调解难度大,于是杨芳霞采取“背靠背”调查核实情况,围绕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为了和解此案,针对原告诉请,调解员核实原告赵某某住院时间,确认医疗费用,依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取消赵某某关于营养费、餐费、生活日用品费三费的诉请。按住院实际天数计算,共核实确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同时,调解员对被告孙某某进行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某同意向赵某某支付相关费用并当场兑现。至此,一起健康权纠纷成功化解。
维护人民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
此案的成功调解,既化解了双方的积怨,也避免了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对纠纷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并表达了对调解员的感谢。正是因为调解员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用群众接受的方式化解纠纷,才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彬州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处理矛盾纠纷时,通过“情、理、法”三者相结合,紧扣当事人的司法需求,针对不同矛盾纠纷灵活处理,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维护了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李蕾 魏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