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愿意让我的家人没有居所,我愿意替我儿子偿还债务。”1月19日,在陕西延川法院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刘某某的父亲与申请人李某某、杨某完成了案款交付。
据了解,李某、杨某与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除一套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本人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评估、拍卖,在无买售人的情况下,以物抵债给申请人。
法院执行干警准备交付房屋过程中,让现在居住该房屋人尽快腾房,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父亲了解情况后,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同时也不想让家人没有地方居住,承诺愿意替儿子还清债务,但表示自己是农民,能力有限,拿不出太多钱,希望法院进行协调,只偿还本金,不要将房屋执行。
执行干警与申请人积极进行了沟通,耐心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执行干警多次协商,申请人了解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同意放弃利息,仅需被执行人偿还本金120000元。老人看到申请人做出如此让步,十分感谢,表示自己会尽快筹钱。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不仅申请人钱要回来了,被执行人家人也有了居所,双方的权益都得到了保护,案件圆满执结。
在延安市中院 “苹果红了•诚信延安” 专项行动过程中,延川法院执行干警积极顺应新形式、新要求,多措并举,刚柔并济,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做到善意文明,让执法有力度、温度,更有质量。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高黎黎 魏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