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法院受理案件101.15万件,同比下降12.36%,降幅列全国第二

2023年陕西法院受理案件101.15万件,同比下降12.36%,降幅列全国第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1-2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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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01.15万件,同比下降12.36%,降幅列全国第二位。

2023年,陕西省法院立足全局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全面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努力在开局之年开出高质量新局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陕西法院审执结93.66万件,其中审结民事案件56.45万件、行政案件1.54万件、刑事案件3.60万件、执行案件29.53万件、其他案件2.54万件;省高院受理案件1.49万件,审执结1.31万件。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8万件,判处罪犯3.02万人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2023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8万件,判处罪犯3.02万人。

依法惩处涉政危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出台《关于加强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依法审结间谍、颠覆国家政权案6件。深化反分裂反恐怖斗争,依法审结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2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配合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 出台《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依法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38件,405名涉黑恶犯罪分子受到惩处。坚定不移“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金额1090.38万元、追缴没收财产金额1.69亿元,判处“保护伞”案件2件,坚决铲除涉黑恶犯罪滋生的土壤。

依法惩处职务犯罪,维护国家社会清风正气。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3件375人。高质量完成国家交给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原总经理盛光祖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任务。严惩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子洲县粮食局原局长李宏飞等23个“粮仓蛀虫”受到惩处。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判处行贿犯罪人员 27人。

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731件,同比上升33%

出台为“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21条司法措施。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731件,同比上升33%。

加强重大项目司法供给,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开通涉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依法妥善审理重点项目相关案件2465件。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会同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分别召开省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座谈会,依法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7.23万件,结案标的额562.79亿元。

加强涉外商事审判,省高院在浐灞国际港设立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会同16个部门形成《会议纪要》,办结我国首例适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的涉外案件, 成功宣介我省良好的涉外法治环境。

加强涉农审判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会同省农业厅等9个部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机制,依法审结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案件1280件。

审结金融类纠纷15.17万件,总标的230.21亿元

依法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房地产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审结涉房地产案件3.13万件。

依法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行稳致远。审结金融类纠纷15.17万件,总标的230.21亿元。依法参与治理洗钱犯罪专项工作,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208 件。

依法化解破产风险,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审结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782件,协调安置职工 5931人,化解不良债务88.10亿元。积极挽救危困企业,促使陕西宝氮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重获新生,有效盘活资产 29.96亿元、引入投资12.59亿元,帮助1611名企业职工稳住了就业。

向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65人5074.53万元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563件,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依法判处死刑,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826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犯罪案件1287件。突出人权司法保障,为 1.49万名被告人指定了援助律师,依法对5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33件,对因国家机关不当行为受损权益,坚决予以保护。

保障人民民生福祉,维护涉诉群众民生权益。审结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纠纷7.27万件。审结劳动争议、追薪维 权纠纷3.26万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薪资10.16亿元。加强婚姻家庭权益司法保障,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01万件。加强对困难者司法救助,向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65人5074.53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368案4850.24万元,让群众真切感受司法的温暖。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兑现人民胜诉权益。全省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1765份,发布悬赏执行通告3677件,移送追究拒执罪202人。突出攻坚民生案件,兑现执行款934.09亿元、同比上升33.02%,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优化诉讼服务体系,方便当事人实现诉权。一体推进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全年网上、跨域立案9.60万件,在线调解或开庭 22.8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3.63%和187.88%。实现诉讼费到账、退费、结算全流程在线办理。

判令124名生态环境损害者支付修复金1.78亿元

自觉当好秦岭司法卫士,守护好黄河母亲河,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坚持整体性保护,推进司法保护全面覆盖。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机构由113个增加到203个,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倡导7省市高院签署《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会同9省区高院签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会同4省市高院签署《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协作框架协议》,咸阳中院会同陕甘两省6地中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司法守护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和“引汉济渭”等重大工程。

强化效能最大化,推进司法措施全面落实。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协同发力,审结各类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410件,同比下降26.78%。参与“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103件,某镇政府未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定职责诉讼案入选第二辑《中国具有影响力环境资源案件》。

落实恢复性司法,推进司法效果全面显现。依法判令124名生态环境损害者支付修复金1.78亿元,补植复绿2016亩,增殖放流3.23万尾,实现惩罚、修复、教育相结合。开展环资案件执行“回头看”,全面梳理分析2021年以来审结的环资案件执行情况,推动执行到位74.24%。

全省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18.72个点

坚持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全社会从源头上解决。

统一认识,依靠党的领导形成治理合力。研究制定并报请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 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印发《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诉源治理形成共识。

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推动多元共治。突出重点领域,省高院在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针对多发高发案件,会同25个相关省级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出台27份文件规定,协调省总工会等13家单位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各地法院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出台523份文件,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向疏导端用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拓展平台,延伸诉调对接力促诉前解纷。防止民间矛盾性质 转化,建立双向预警通报机制。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点对点”吸纳1126个调解组织、6590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成功26.99万件,同比增长 104.83%;全省法院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8.61%、行政案件同比下降10.48%、执行案件同比下降21.89%,全省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18.72个点,9个市诉讼案件数量呈现负增长,案件数量疯狂增长势头在我省得到有效遏制。

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81%

坚定维护宪法原则,维护法治权威统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询问,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办结代表建议15 件、政协提案16件,按期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全面加强府院联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省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074件,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344件,同比减少511件。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81%,同比提高15.74个百分点,铜川、汉中两市达到100%。

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书》141份,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4.59个百分点。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提升全民法治信仰。深入基层巡回审判、宣讲法治4370场次,发布140件典型案例,强化协作配合监督,推动形成国家法治权威。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3件,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数量下降 72.34%

坚持以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群众的呼声为导向,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省法院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下降0.16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缩短1.73天,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数量下降 72.34%,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提升47.93个百分点。依法对认罪悔罪的2.53万名被告人予以从宽处罚。

提升现代科技应用,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移动 办公,推行“互联网+移动办公”工作新模式。深入研究司法规律,优化司法人员结构。制定《陕西法院法官员额和政法专编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组织遴选员额法官296名、递补人选21名。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 峰|魏润林)

【责任编辑: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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