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生活中有“双向奔赴”,执行工作中又何尝没有呢?近日,陕西宜川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宽容善意的申请人和信守承诺的被执行人,见证了双方当事人“暖心奔赴”,为冰冷的执行注入了一抹温情!
2021年,申请人邹某与被执行人卢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宜川法院,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需于2021年底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化肥款3万元及约定利息。不料天不遂人愿,被执行人于当年6月发生严重车祸,导致住院多月,期间治疗伤病花费巨大,本该于年底向申请人清偿货款的计划化为泡影。
2022年,被执行人出院后仍然行动不便,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出于现实考虑,申请人心存善意于2023年初直至被执行人完全恢复健康后,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为村里的10余亩果园,执行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及被执行人核实,确认情况属实。
被执行人表示自己名下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自己愿做诚信之人,希望申请人能理解自己,等到年底苹果售卖后,自己手头有钱了,一定第一时间还款。申请人体谅被执行人的境遇和难处,自愿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于2023年12月30日(即苹果完全卖出之前)清偿化肥款本息合计3.5万元。
“法官,我的苹果全部卖了,我今天就能还钱了。”2023年12月30日,到了约定还款的日子,被执行人电话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放弃周六休息时间赶到法院,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将3.5万元一次性兑付到位。“再穷再难也不能丢掉诚信,欠钱就应该尽快还钱,现在终于还清了执行款,了却一桩心事,我心里踏实了。”被执行人感慨道。
诚信是高尚的个人品格、宝贵的无形资产,本案中被执行人及时、自觉、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不仅维护了个人信用,也是恪守诚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惠兴文 刘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