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对我们企业的理解和帮助!辛苦你们了!这下我们的企业有救啦!”近日,陕西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将锦旗和感谢信送到西安雁塔法院执行局王飞法官手中,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西安某担保公司申请执行陕西某建设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后,分派至王飞法官办理。王飞法官在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企业目前现金流困难,但对外有债权尚未收回,且本案中存在抵押物。为此,在征求申请人意见后,同意被执行企业分期还款并制定还款计划表。
2024年春节后,因被执行企业未能按照计划还款,申请人请求查封被执行企业名下房产并进行拍卖,法院依照申请对被执行企业名下财产进行了查封。此后,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戴某与法官联系称,此前确因公司资金困难导致没有按期还款,但法院查封的资产中有一处是用于周转筹措资金所用,查封后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请求解封该资产。
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为有效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以及被执行企业的生存发展需求,王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在法官主持下,申请人同意对被执行企业提供的其他财产进行处置,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解除被执行企业所有限制措施。
近年来,雁塔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企业需求,强化全链条司法保护,不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程。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找寻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点,把握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切实以能动司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 峰|雁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