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陕西甘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所有的干洗店以及部分餐饮店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3月14日,检察人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辖区内5家洗衣店普遍存在“不明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开具服务单据不规范或不开具服务单据”的情况,个别餐饮店出现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甘泉检察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度,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检护民生”的重要内容,下一步,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消费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检察官介绍,日常生活中如何辨别“霸王条款”:“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介意慎拍”“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定金不予退还”、“本店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超过15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元”……以上条款均为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遇到以上条款均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网站、App等方式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武胤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