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全省森林火灾起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均创历史新低,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为保障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和生态资源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姜劲儒表示,陕西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工作,坚持严打整治,持续高压震慑。先后出台《陕西省公安机关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陕西省森林公安机关森林草原火灾接处警工作规范》,持续开展“查隐患、破火案”“清网、清套、清夹”等系列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2023年以来,累计办理森林草原火灾行政治安案件1130起,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84起,打击处理1139人,有效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为防范遏制森林草原火灾提供坚实保障。
此外,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建立林区重点区域、重要设施、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四重清单”,在“春节”“清明”等关键节点启动“高火险等级响应措施”,积极协同林业部门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以来,累计巡查林区重点区域5万余处,排查消除火灾隐患1.8万余处,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同时,陕西省公安厅积极推进“林长+警长”警务协作机制,落实“一林一警”网格化管理,全省共设立市级警长23名,县级警长257名、乡镇级警长1407名,建立林区警务室910个,构建“信息员+巡查员”“宣传员+战斗员”的联防联控、联勤联打综合治理生态警务模式。综合运用网络、报刊、电台、微信、抖音等立体式宣传矩阵,大力普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当前,我省正处于高火险期,清明将至,森林草原防火进入最为关键阶段。”姜劲儒表示,陕西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据了解,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我省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2至4月为高火险期。受天气条件不利,火灾隐患增多,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大大增加火灾发生几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应对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陕西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搭建森林草原火灾“防护网”。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张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