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开展的法治教育活动既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扣子,也让青少年学生在学法、知法、懂法时更要守法,让学生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做到不欺凌他人。”梅乐园学校副校长郭文侠说道。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行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日前陕西铜川中院法官干警走进新区梅乐园学校,开展铜法课堂护“未”成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学校6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同学们,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家有谁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行为?”“为了避免我们自身受到犯罪的侵害,同时远离犯罪,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活动现场,铜川中院法官范芳从法律的重要性和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因素分析,以及犯罪的危害性等方面,向同学们讲述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法官王顺民以“抵制校园霸凌,用法治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蓝天’”为题,围绕常见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未成年人常见的不良行为,以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犯罪等方面,结合涉未成年人的电信诈骗、性侵、毒品类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同学们提升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还设置了问答互动环节,让同学们对校园霸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同学们踊跃参与互动,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现场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学法笔记本等普法宣传资料600余份。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学法、守法、懂法不是一节课的事,是我们一辈子都要去践行遵守的事情。我们要首先做到保护自己,从自身做起,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去侵犯别人,做到谨慎交友,不受别人的侵害,要增强自己的法治意识,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常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