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有效预防校园伤害事件发生,构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速裁审判庭走进高新区第五学校,以“家校共育,未来可期”家长会为契机,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带去一堂别开生面的普法教育课。
“如果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怎样处理?依法应不应当承担责任?”
“孩子在学校里参加文体活动时受伤,是否能主张赔偿?”……
刘亚薇法官在抛出这些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后,直奔主题,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的方式,引导家长,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应主动树立起自己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角色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与校方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把“安全伞”;提示学校,不仅要教书育人,也要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多措并举履行好学校保护的直接责任,努力为学生创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活动过程中,刘亚薇与家长们积极互动,就家长提问的问题进行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融洽。最后,魏阿英庭长提醒道,孩子在校期间不管因何受到伤害,都是家长、老师不愿发生的事情,因此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首先家长应该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关心孩子在校活动,提高孩子安全意识,引导子女学会保护自身;其次学校也应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全面、规范的制度并确保贯彻落实。
“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课堂,也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法律知识,讲课中的案例引发我很多思考,也让我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后我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让孩子健康成长!” 家长们纷纷表示要为孩子做好表率,履行好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讲座完毕后,高新区第五学校向刘亚薇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请书。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马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