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延安市安塞区法院建华法庭法官走进化子坪镇芦草砭村,巡回审理了4件因大棚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安塞区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周某、乔某等达成协议,由4人租赁大棚用于种植黄瓜、茄子等蔬菜,租赁费每米100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202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4人以大棚基础设施不完善为由拒绝支付租赁费,安塞区化子坪镇芦草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4人多次协商未果后,遂向安塞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承办法官王向龙了解案情后,考虑到4人因经营大棚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且该案涉及群众切身权益,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进行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开始前,王向龙首先前往大棚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大棚基本情况,并在听取当事人诉求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求稳妥化解纠纷,调解中,双方对租赁事实没有异议,但对租赁费等存在争议,经过多番调解无果后,便组织双方进行开庭。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王向龙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王向龙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王向龙锲而不舍的释法明理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4件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安塞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一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利用“蔬菜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在为群众提供便利司法服务的同时,以“十个少一点”为目标,有效化解纠纷,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张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