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点对典” 庭审“面对面”

普法“点对典” 庭审“面对面”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5-2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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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加强民法典宣传力度,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高新法庭联合漳浒寨街道办事处、漳浒寨司法所,将庭审搬进居民小区,公开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社区调解员代表及社区群众旁听庭审。

庭审选取案件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王某称系A小区住户,因A物业公司员工未关闭水阀,导致原告房屋被淹,造成房屋内财产大面积损坏,A物业公司在B保险公司购买有物业公众责任险,故原告将A物业公司及B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装修损失及房租损失。

庭审中,合议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答辩、举证、质证,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展开充分辩论,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庭审过程繁简得当、秩序井然。尽管本案未当庭宣判,但通过庭审展现出的争议问题,让在场人员均受益匪浅。

“哎呀,这漏水可不是小事呀,竟然这么麻烦。法院以后多来咱这开开庭,我们跟着可能学不少呢。”庭审结束后,居民感慨道。

巡回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以本案为引,针对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旁听人员进行了以案普法,并就相邻关系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易发常见的矛盾纠纷结合民法典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讲,并就如何避免风险、减少纠纷提出了相关建议,使得群众可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漏水导致的邻里纠纷在日常生活里本就常见,本次庭审观摩中,通过法官的庭审把控、案件争议焦点总结等,让我们学习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之后再有的这种纠纷的话,调解起来就更得心应手了。”社区调解员白宁宁说道。

庭审现场设有法庭宣传咨询台,法官干警以情、理、法三个角度为切入点,厘清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解答了现场群众及调解员的疑难问题。在活动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向周边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上,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逐步提升,法律需求也不断增加。此次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人民法庭’+‘司法所’形式开展的巡回开庭,受到了现场群众的广泛好评,也取得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漳浒寨街道宏府社区书记雷宇军说道。

从“坐堂问诊”到“上门行医”,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雁塔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继续加大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力度,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做实做好“抓前端、治未病”,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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