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启动“六一走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 法治宣传教育周

陕西高院启动“六一走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 法治宣传教育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5-27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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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午,陕西省高院举行“六一走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玉珍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开展“六一走进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宣布启动宣传周活动。

本次活动的目标为:引导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远离违法犯罪。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抚养和教育义务。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的有效衔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会上发布了《陕西省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2020-2023)》,对全省法院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情况进行分析。近年来,陕西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全面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各个审判领域,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构建司法保护、社会联动、教育预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模式,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赵学玲发布了8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宋亚平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全省法院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不断提升‘护未成效’,为未成年人撑起了‘法治保护伞’。希望全省法院不断推进审判专业化发展,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有效衔接,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陕西省人大代表刘彧表示:“通过新闻发布会,看到了陕西高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也看到了全省各级法院处理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的措施和成绩。希望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参与进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一起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的‘安全网’”。

新闻发布会由省高院宣教处处长万云龙主持。团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单位领导,省高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西安中院、宝鸡中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鄠邑区法院、宝鸡市渭滨区法院有关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

【责任编辑:邵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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