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聋哑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是一名聋哑人,2022年11月,原告经被告童某介绍进入某房地产项目进行油漆工工作,工作期间,被告童某作为班组长支付原告劳务费8000余元,剩余4000元未支付,被告童某多次以劳务分包公司、项目发包方、项目总承包方未结算为由推脱。因此,原告将被告童某、承包公司、发包公司列为被告诉至法院。
民三庭法官陈婷在阅卷后与被告联系过程中,劳务分包公司表示愿意向被告支付劳务费2000元,该公司向法院出示其建设过程中的考勤表一份,证明其仅欠劳务费2000元。在得知被告的调解意向后,陈婷法官多次与原告联系,但原告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几日后,原告王某来到了陈法官的办公室,表示其收到法院的到庭通知就立刻来了,这时才知道王某是聋哑人,无法用语言沟通。法官耐心引导原告通过书写文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法官也细心地将调解方案一遍遍地写给原告看。在与被告对账过程中,原告发现自己诉请的劳务费金额有误,被告也表示因原告身体原因,愿意向原告支付劳务费。最后,本案被告某劳务分包公司当庭向原告支付欠付劳务款,原告撤诉,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调解无声,但此时无声胜有声。以往的案件调解过程总是伴随着争执。但在本案中,一场无声的调解是对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保障,一遍遍书写调解方案是承办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多元需求,充分保障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雁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