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黄龙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完毕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做到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人身赔偿执行到位6万余元,让涉民生案件跑出加速度,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梁某经营铲车,2022年7月因拆除申请执行人李某家旧烟楼,造成李某受伤住院。2023年12月27日经黄龙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梁某分批赔偿申请执行人李某120000元。被执行人梁某赔偿60000元后,一直未履行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4年6月4日提起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黄龙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总对总”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情况,将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名下网络资金进行冻结,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梁某,对其耐心地释法析理,明确利害关系。梁某在收到查封冻结文书后,主动于6月11日将执行款交至法院执行案件款管理专户,希望法院能解封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为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得到依法履行而实施的一系列财产查询、控制、处置、惩戒措施,执行权的实施具有强制性,随着近年来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的进一步发展,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效率得到大幅提升,黄龙县法院将以此次开展“陕亮执行·2024”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快执快付力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周玮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