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主题采访活动陕西情况介绍会上了解到,陕西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环境质量迈上新台阶。2023年,陕西省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7.3%,较“十二五”末提高40.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由“十二五”末的12.9%消除为0,水质总体评价由轻度污染改善至优的水平,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美丽河湖、美丽陕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不断健全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以来,陕西在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同时,持续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治理转变,构建起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深入推动黄河流域“一干一湖八支”和长江流域“三江”治理;建立“2大流域-3个版块-25个重点河流控制单元-111个国控断面”的管理体系,印发《陕西省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111个国控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涉及项目投资预算673亿元,已实施317个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出台《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关、建、治、管”的治理思路,围绕黄河一级、二级主要支流开展治理攻坚行动。“十三五”以来,“10+3”小企业全部关停,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
制定严于国家标准1倍左右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黄河流域120座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厂出水全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扎实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和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动态清零。2023年,黄河流域65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达95.4%,连续两年总体水质达优,优于全国黄河流域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2年全线达到Ⅱ类,在黄河流域中下游5省中位列第一。
南水北调水源水环境安全稳定保障
印发实施《陕西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开展总磷污染减排。对排查出的2437个入河通道逐一溯源,对存在问题的“一口一策”开展整治;累计完成198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846座(套)。在19条重点河流、7个主要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
陕西全面开展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十年来,汉江、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保障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安康瀛湖、汉江汉中段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美丽河湖优秀(提名)案例,陕南三市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3个,在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路径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构建水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
修订、修正《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发布14项省级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推动地方法规和标准实施。构建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149个河湖纳入国家、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清单。完善“网格化+网络化”监测监管模式,建成234个覆盖陕西省黄河、长江两大水系101条河流和4个湖库的水质监测网络,试点建成北洛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系统。深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纳入补偿范围的河流由渭河扩展至41条主要河流,由于水质改善明显,年补偿资金由过去的上亿元下降至400万元。
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积极推动“四个结构”调整,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若干措施》,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进工业企业废水循环利用。延安、榆林成功申报全国区域循环再生水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和循环利用。严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实现机制,支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有效引导公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法排污治污、节水保水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逐步形成。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