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便民作用。近日,陕西甘泉县人民法院在下寺湾巡回审理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2023年,牛某某与程某某口头达成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程某某给牛某某加工雕像,牛某某支付加工费5000元。协议达成后,因双方沟通及加工问题,导致加工未完成。牛某某要求程某某退还5000元,程某某拒绝退还,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程某某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考虑到程某某的实际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一行驱车前往程某某家中,进行巡回审判。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心声,入情入理讲解情与法,引导彼此换位思考,理解各自难处、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同意私下进行处理,庭审得以顺利结束。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甘泉县法院进行巡回审判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减少了诉讼成本,又传递了司法温情,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刘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