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在出发 “法”伴同行

“宪”在出发 “法”伴同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2-0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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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今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

为深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宣传,将宪法精神播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让法治之光温暖每一颗心灵。

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

陕西省2024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展在西安广电大剧院石榴花剧场举办。

活动现场,雁塔法院综合办公室干警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宪法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治宣传的“到达率”和“覆盖面”,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雁塔区2024年“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大集暨雁塔法治公园启动仪式在雁塔法治公园举行。雁塔法院组织干警通过布设宣传展台、发放普法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您知道哪一天是国家宪法日吗?”“您知道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有哪些呢?”活动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干警们围绕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地位、宪法赋予公民的主要权利等方面,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相关知识,让群众学习宪法、了解宪法,自觉尊“宪”于心,崇“法”于行。

活动中,还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法意识、守法观念和用法能力,积极营造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此次宪法宣讲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普及了宪法知识,让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与法治观念,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下一步,雁塔法院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不断丰富宪法的宣传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知法于心,守法于行,让宪法的温度触手可及、深入人心,为雁塔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赵紫薇)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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