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以民事支持起诉为重要突破口,积极探索重点人群合法权益保护新路径,通过创新协同保护模式与多元化工作方法,切实维护民生权益。
在机制建设方面,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加强社会协作。联合区法院、司法局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在区司法局、人社局、妇联、残联、民政五家单位设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通过建立案源共享、线索移送及联络员制度,畅通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审判执行协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目前相关部门已累计移送案件线索20余件。
在履职模式上,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多维发力。对内积极探索“民事检察+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民刑一体”等办案模式,聚焦妇女等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发挥四大检察一体优势。已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开展民事支持起诉14人次,1件督促保护农村妇女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对外与法院会签《关于推进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机制,运用多元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1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高质效案件。
在队伍建设上,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注重提升质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工作始终,加强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培养复合型人才。目前,已有1人荣获全国业务能手,2人为省级业务标兵,3人为市级业务标兵,4人入选省市院人才库,2次获评省级优秀办案团队;累计撰写调研成果30余篇,多篇被国家级、省市级媒体采用,为重点人群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专业司法保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切实将检察为民落到实处。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陈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