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地上没人敢用假证了,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上来了!”近日,在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检察院与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的感慨,源于一场从“扫出假证”到“全链条整治”的安全生产保卫战。
一句无心问,牵出假证链条
故事始于 2023 年 8 月白水县某建筑工地的一次偶然发现。工友王某闲来扫描施工升降机司机李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却发现二维码无法验证。“你这证扫不出来,不会是假的吧?” 面对疑问,李某某非但没有隐瞒,反而热情 “推销”:“这是我花 200 元网上买的,想办我帮你联系!”
原来,2022 年 9 月,李某某为找工作,通过微信一 “神秘网友” 花 200 元购得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顺利蒙混过关上岗。尝到 “甜头” 后,他开始帮身边亲友代买假证,先后卖出 13 个,还从中赚取差价。这些假证让一批无资质人员混入特种作业岗位,给工地安全埋下 “定时炸弹”。
检警协作,揪出全链条涉案人员
2024 年 1 月,白水县公安局在核查广东东莞制售假证假章案线索时,发现李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随即展开抓捕。同年 2 月,公安机关将线索移送白水县检察院。
“这绝不是个案,背后可能有完整的假证产业链!” 承办检察官初步研判后,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动检警协作机制 —— 鉴于李某某认罪认罚,且无社会危险性,在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列出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深挖假证上线、查清资金流向与证件流向,并邀请检察官全程参与案件讨论。最终,警方不仅锁定了卖假证的 “神秘网友” 朱某某,还排查出购买假证的肖某某、胡某某、林某某等人。
2024 年 10 月,白水县检察院对朱某某、李某某依法提起公诉;考虑到肖某某等人情节较轻,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效能,对购买少量假证的肖某某、胡某某、林某某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朱某某另有其他买卖假证事实,经公诉机关补充起诉,2025 年 6 月 13 日,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 1 万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 4000 元。该案也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假证案的 “参考样本”。
以“案”促“治”,织密安全监管网
“办一案,更要防一片。”案件办结后,白水县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此。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发力,向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开展特种作业资格证专项检查,严格证件考核发放监管,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目前,两部门均已完成整改。
2024 年 10 月,白水县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 既强化了应急能力建设,也为检察机关精准办案提供支撑。“特种作业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持假证上岗不仅违法,更是拿生命开玩笑!” 办案检察官释法时强调,买卖假证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贪图省事花钱买证,最终只会害人害己。”如今,李某某早已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而这场从 “个案查处” 到 “系统治理” 的行动,为白水筑牢了安全生产 “生命线”,织就了一张以案为鉴、全域覆盖的安全生产防护网,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韩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