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现在不管身高多少,我都能享受电影优惠票啦!”10岁的小雨满脸笑容地向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分享这份喜悦。这一暖心变化,源于绥德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开展的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权专项监督行动,让法定福利从“纸面”真正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影剧院等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影剧院作为未成年人提升文化素养、接受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落实观影优惠政策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但实践中,部分影院未严格执行该规定,将优惠政策限定为1.2米或1.3米以下特定身高标准,且线上购票平台、线下售票窗口未进行显著提示,导致不少未成年人因身高超标或不知情无法享受法定优惠,使这项法定福利沦为“纸上权利”。
2025年8月,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辖区影院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研判,通过数据筛查、比对分析,精准锁定3家存在违法情形的影院。经深入调查核实,发现问题根源在于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宣传引导不力,未能有效督促影院落实法定责任。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要求其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普法宣传,督促影院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并在购票渠道显著位置进行提示,以刚性监督彰显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指派专人对辖区影院开展靶向普法,并结合影院实际协助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优惠标准。为确保整改不走过场、见实效,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线上核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跟踪回访。目前,辖区影院已全部在售票窗口张贴醒目提示,线上购票页面增设未成年人优惠模块,部分影院推出门店价五折的优惠政策,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均可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享受观影优惠,法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技术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监督难题,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政策落地,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切实享受法律赋予的福利,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人民监督员党飞跃对此次监督行动给予高度评价。未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重点领域,以坚实的检察履职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屏障。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编辑:秦峰 通讯员:李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