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 绥德检察筑牢汛期行洪安全防线

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 绥德检察筑牢汛期行洪安全防线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08-10 11:42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当前正值主汛期,强降雨天气多发,防汛工作面临持续压力。为切实守护河道行洪安全,陕西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依托驻河湖长制办公室联络处,联合县河长办开展河道隐患专项巡查,以法律监督筑牢汛期行洪安全屏障。

此次专项巡查聚焦河道管护核心重点,靶向排查阻水植被、河道违建、垃圾堆放、非法围垦、跨河构筑物壅水、违规涉河项目六大类突出问题,重点防范漂浮物堵塞桥洞等汛期关键风险。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建立隐患台账,固定相关证据,确保问题排查无死角、无遗漏,为后续整改督办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巡河中发现的河道“四乱”、侵占行洪空间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沟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清障整改,严格落实问题发现、督办、整治、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巡查人员同步开展汛期涉水普法宣传,向沿河群众宣讲河道管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清除涉河障碍物,凝聚起防汛护河的社会合力。

下一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密巡河频次,深化协同监督效能,以常态化法律监督扫清河道行洪障碍,全力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坚决守住“河畅、岸安、民安”的防汛底线,为辖区汛期安全稳定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责任编辑:程慧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