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堂培训拧紧衔接“螺丝” 绥德检司共学夯实社区矫正监管根基

同堂培训拧紧衔接“螺丝” 绥德检司共学夯实社区矫正监管根基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08-11 13:24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向“管得好”深化提升,8月5日,陕西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开展同堂培训,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共学共研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根基。

此次学习会上,双方围绕《意见》中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解除终止、法律监督五大核心环节,开展逐项研学、逐条对标。重点聚焦法律监督环节,双方深入研讨《意见》对检察机关监督职责的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可对社区矫正各环节不规范履职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监督力度。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将在社区矫正全流程中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矫正对象“进得来、管得住、矫得好、出得去”。与会干警同步将条文要求转化为监督清单,推动《意见》各项规定在检察履职中精准落地、全面落实。

培训过程中,双方达成共识,明确此次同堂培训既是协作契机,更是常态化联动的起点。后续将以此为抓手,推动检司沟通协作常态化,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构建分工明确、协同有力、监督到位的工作格局。工作中坚持依法履职与权益保障并重、严格监管与教育帮扶并举,将人文关怀贯穿社区矫正全过程,助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降低再犯罪风险。

下一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同堂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意见》贯彻落实,以刚性检察履职拧紧社区矫正衔接链条上的每一颗“螺丝”,全力守护“高墙外”的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平安绥德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责任编辑:程尔凡】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