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陕西白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一起非法采矿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来,白水县首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经查,辖区西河村河道周边存在非法开挖毛石破坏地貌的违法行为,局部山体植被、土地地貌遭到破坏,造成生态环境受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固定相关证据,依法启动诉前督促程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生态受损问题,全面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虽对涉案非法采矿行为开展过查处处置工作,但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生态损害问题未得到实质性整改,受损生态环境未及时修复,公益受损状态持续存在。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现场,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开展庭审活动,党组副书记奚建锋担任审判长。检察机关围绕案件基本事实、公共利益受损情况、行政履职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充分发表出庭意见,完整阐释提起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合法性和正当性,重点围绕生态资源保护、行政监管职责、生态修复闭环监管义务等内容开展当庭辩论。
此次案件审理过程中,负有监管职责单位及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农业局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均派员全程旁听庭审。案件聚焦河道、矿山交叉区域生态监管薄弱环节,有效厘清生态环境跨领域监管职责边界,针对性破解生态监管履职不全面、治理不彻底等监管难题,同时也是白水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用好法典制度成果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
下一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遵循,紧盯矿山生态、河道水域、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监督,以精准检察监督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以司法力量护航县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编辑:秦峰 通讯员:郑润泽)